| Chapter 22 |
1 |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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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你 吩 咐 亞 倫 和 他 子 孫 說 、 要 遠 離 以 色 列 人 所 分 別 為 聖 歸 給 我 的 聖 物 、 免 得 褻 瀆 我 的 聖 名 . 我 是 耶 和 華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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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你 要 對 他 們 說 、 你 們 世 世 代 代 的 後 裔 、 凡 身 上 有 污 穢 、 親 近 以 色 列 人 所 分 別 為 聖 歸 耶 和 華 聖 物 的 、 那 人 必 在 我 面 前 剪 除 . 我 是 耶 和 華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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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亞 倫 的 後 裔 、 凡 長 大 痲 瘋 的 、 或 是 有 漏 症 的 、 不 可 喫 聖 物 、 直 等 他 潔 淨 了 . 無 論 誰 摸 那 因 死 屍 不 潔 淨 的 物 、 〔 物 或 作 人 〕 或 是 遺 精 的 人 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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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或 是 摸 甚 麼 使 他 不 潔 淨 的 爬 物 、 或 是 摸 那 使 他 不 潔 淨 的 人 、 ( 不 拘 那 人 有 甚 麼 不 潔 淨 、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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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 摸 了 這 些 人 物 的 、 必 不 潔 淨 到 晚 上 、 若 不 用 水 洗 身 、 就 不 可 喫 聖 物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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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 日 落 的 時 候 、 他 就 潔 淨 了 、 然 後 可 以 喫 聖 物 、 因 為 這 是 他 的 食 物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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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 自 死 的 、 或 是 被 野 獸 撕 裂 的 、 他 不 可 喫 、 因 此 污 穢 自 己 . 我 是 耶 和 華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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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 所 以 他 們 要 守 我 所 吩 咐 的 、 免 得 輕 忽 了 、 因 此 擔 罪 而 死 . 我 是 叫 他 們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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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 凡 外 人 不 可 喫 聖 物 、 寄 居 在 祭 司 家 的 、 或 是 雇 工 人 、 都 不 可 喫 聖 物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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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 倘 若 祭 司 買 人 、 是 他 的 錢 買 的 、 那 人 就 可 以 喫 聖 物 . 生 在 他 家 的 人 、 也 可 以 喫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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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 祭 司 的 女 兒 若 嫁 外 人 、 就 不 可 喫 舉 祭 的 聖 物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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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 但 祭 司 的 女 兒 若 是 寡 婦 、 或 是 被 休 的 、 沒 有 孩 子 、 又 歸 回 父 家 、 與 他 青 年 一 樣 、 就 可 以 喫 他 父 親 的 食 物 . 只 是 外 人 不 可 喫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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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 若 有 人 誤 喫 了 聖 物 、 要 照 聖 物 的 原 數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、 交 給 祭 司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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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 祭 司 不 可 褻 瀆 以 色 列 人 所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聖 物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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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 免 得 他 們 在 喫 聖 物 上 、 自 取 罪 孽 . 因 為 我 是 叫 他 們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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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|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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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| 你 曉 諭 亞 倫 和 他 子 孫 、 並 以 色 列 眾 人 說 、 以 色 列 家 中 的 人 、 或 在 以 色 列 中 寄 居 的 、 凡 獻 供 物 、 無 論 是 所 許 的 願 、 是 甘 心 獻 的 、 就 是 獻 給 耶 和 華 作 燔 祭 的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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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| 要 將 沒 有 殘 疾 的 公 牛 、 或 是 綿 羊 、 或 是 山 羊 獻 上 、 如 此 方 蒙 悅 納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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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| 凡 有 殘 疾 的 、 你 們 不 可 獻 上 、 因 為 這 不 蒙 悅 納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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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| 凡 從 牛 群 、 或 是 羊 群 中 、 將 平 安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、 為 要 還 特 許 的 願 、 或 是 作 甘 心 獻 的 、 所 獻 的 必 純 全 無 殘 疾 的 、 纔 蒙 悅 納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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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 | 瞎 眼 的 、 折 傷 的 、 殘 廢 的 、 有 瘤 子 的 、 長 癬 的 、 長 疥 的 、 都 不 可 獻 給 耶 和 華 、 也 不 可 在 壇 上 作 為 火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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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 | 無 論 是 公 牛 、 是 綿 羊 羔 、 若 肢 體 有 餘 的 、 或 是 缺 少 的 、 只 可 作 甘 心 祭 獻 上 、 用 以 還 願 、 卻 不 蒙 悅 納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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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 | 腎 子 損 傷 的 、 或 是 壓 碎 的 、 或 是 破 裂 的 、 或 是 騸 了 的 、 不 可 獻 給 耶 和 華 、 在 你 們 的 地 上 、 也 不 可 這 樣 行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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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 | 這 類 的 物 、 你 們 從 外 人 的 手 、 一 樣 也 不 可 接 受 、 作 你 們 神 的 食 物 獻 上 、 因 為 這 些 都 有 損 壞 、 有 殘 疾 、 不 蒙 悅 納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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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 | 耶 和 華 曉 諭 摩 西 說 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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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 | 纔 生 的 公 牛 、 或 是 綿 羊 、 或 是 山 羊 、 七 天 當 跟 著 母 . 從 第 八 天 以 後 、 可 以 當 供 物 蒙 悅 納 、 作 為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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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 | 無 論 是 母 牛 、 是 母 羊 、 不 可 同 日 宰 母 和 子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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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 | 你 們 獻 感 謝 祭 給 耶 和 華 、 要 獻 得 可 蒙 悅 納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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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 | 要 當 天 喫 、 一 點 不 可 留 到 早 晨 、 我 是 耶 和 華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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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 | 你 們 要 謹 守 遵 行 我 的 誡 命 . 我 是 耶 和 華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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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 | 你 們 不 可 褻 瀆 我 的 聖 名 . 我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、 卻 要 被 尊 為 聖 、 我 是 叫 你 們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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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 | 把 你 們 從 埃 及 地 領 出 來 、 作 你 們 的 神 . 我 是 耶 和 華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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